因發佈、分享虛假信息,侮辱國家領導人而被判刑越南中文社·4月22日 / 21:21歷史報道 4月22日,永隆省第12區人民法院進行初審並宣判被告石氏花莉(55歲,居住在永隆省豐盛鄉)因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組織和個人合法權益罪,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起訴書,2021年,花莉創建、註冊、管理並使用個人Faceb…時政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