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收回項目閒置土地:雖‘棘手’但必須執行越南中文社·9月19日 / 22:06歷史報道 《土地法》修訂草案建議對不將土地投入使用、延遲使用的項目適用累進土地使用費機制;超過60個月仍未將土地投入使用的,國家將收回土地。該規定被期望能形成足夠大的壓力,以終止已獲交付土地卻被荒廢、項目拖延多年的狀況。 60個月,壓力足夠…經濟·1家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