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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三人租車後冒充車主賣車被訴
胡志明市檢察院起訴丁氏柳等三人,涉嫌2013年租用兩輛汽車後找人冒充車主出售,獲利4.7億越盾,車主憑定位器發現後報案,被告2022至2023年被捕。
來龍去脈
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就一起租車後轉賣他人車輛的案件作出起訴,被告為53歲的丁氏柳(Đinh Thị Liễu)、62歲的陳氏蓉(Trần Thị Dung)和54歲的謝明松(Tạ Minh Tùng),罪名是“濫用信任侵佔財產”。起訴書認定,三人涉及租用兩輛汽車後轉賣他人,其中一次由謝明松冒充車主出面交易。起訴書載明,一名在舊邑郡(Gò Vấp)經營旅遊租車業務的P先生是兩輛車的車主。2013年4月24日,丁氏柳以每月2000萬越南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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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就一起租車後轉賣他人車輛的案件作出起訴,被告為53歲的丁氏柳(Đinh Thị Liễu)、62歲的陳氏蓉(Trần Thị Dung)和54歲的謝明松(Tạ Minh Tùng),罪名是“濫用信任侵佔財產”。起訴書認定,三人涉及租用兩輛汽車後轉賣他人,其中一次由謝明松冒充車主出面交易。
起訴書載明,一名在舊邑郡(Gò Vấp)經營旅遊租車業務的P先生是兩輛車的車主。2013年4月24日,丁氏柳以每月2000萬越南盾的價格向P先生租下一輛汽車,租期一個月。因欠陳氏蓉錢,丁氏柳將該車交給陳氏蓉。陳氏蓉隨後打電話請謝明松冒充P先生,與丁氏柳一起尋找可以抵押這輛車的人,但該團伙最終以2億越南盾將車賣給A先生。
2013年7月20日,A先生將車交給H先生使用。H先生在舊守德郡(Thủ Đức)武文銀街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暫扣。估價結論認定該車價值4億越南盾。
第二輛車的情況是,2013年4月27日,丁氏柳繼續向P先生租下另一輛汽車。此前陳氏蓉曾向一名身份尚未查清、名為Khanh的人借款3000美元,再轉借給丁氏柳,用於在平盛郡(Bình Thạnh)擴建修車廠。丁氏柳寫下借條,約定一個月後還款,但到期無力償還。
丁氏柳隨後對陳氏蓉稱,這輛車是新從他人處買來的,請她找人接受抵押以取得資金,之後再贖回車輛。丁氏柳還解釋稱,這輛車尚欠原車主購車款,若原車主在交易時直接出現,可能影響她的生意,因此請陳氏蓉叫謝明松冒充P先生出面辦理抵押。2013年5月2日,經人介紹,該車以2.7億越南盾賣給D先生。
2013年8月6日,P先生通過定位設備找到該車,並在車輛被管理的地點見到D先生。D先生得知自己被騙後向職能部門提交控告書。作案後丁氏柳潛逃,被通緝至2023年,隨後被逮捕並羈押。
全部報道(2)
2026-10-20

胡志明市三嫌犯租車後冒充車主賣車被起訴
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就一起租車後轉賣他人車輛的案件作出起訴,被告為53歲的丁氏柳(Đinh Thị Liễu)、62歲的陳氏蓉(Trần Thị Dung)和54歲的謝明松(Tạ Minh Tùng),罪名是“濫用信任侵佔財產”。起訴書認定,三人涉及租用兩輛汽車後轉賣他人,其中一次由謝明松冒充車主出面交易。起訴書載明,一名在舊邑郡(Gò Vấp)經營旅遊租車…

胡志明市三嫌犯租車後找人冒充車主賣車被起訴
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對一起租車後轉賣他人車輛的團伙案作出起訴,三名被告被控濫用信任侵佔財產。案件涉及2013年租用的兩輛汽車,其中一輛被以2億越南盾出售,另一輛以2.7億越南盾出售,車主最終通過定位設備發現車輛已被轉賣並報警。兩名被告在作案後潛逃,分別於2022年和2023年被捕。 根據起訴書,53歲的丁氏柳(Đinh Thị Liễu)於2013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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