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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國會第二任期會議進入第四周工作,2026年11月2日上午安排集中討論兩部修訂法律草案。根據會議日程,8時至10時15分,國會討論《投資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隨後由財政部長吳文俊就代表提出的問題作說明。10時15分至11時30分,國會轉向討論《人體組織、器官捐獻、摘取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摘取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作說明。下午則討論《律師法》修訂草案和《收養法》修訂草案,由司法部長黃清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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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國會進入第四周審議兩部修訂法
越南國會第二任期會議進入第四周工作,2026年11月2日上午安排集中討論兩部修訂法律草案。根據會議日程,8時至10時15分,國會討論《投資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隨後由財政部長吳文俊就代表提出的問題作說明。10時15分至11時30分,國會轉向討論《人體組織、器官捐獻、摘取與移植及遺體捐獻、摘取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作說明。下午則討論《律師法》修訂草案和《收養法》修訂草案,由司法部長黃清松說明。
器官移植法修訂草案的提出
器官移植法修訂草案此前已於10月21日上午由衛生部長陶紅蘭向國會陳述。草案在現行法律只允許腦死亡後摘取的基礎上,補充允許從已確認循環死亡者身上摘取組織、器官;允許捐獻因損傷或病變無法繼續使用的身體部位,例如事故中斷離無法再植的肢體可用於取肌腱、骨骼移植給他人。草案還就未成年人捐獻、再生組織捐獻範圍、死後生殖材料使用等作出新規定。
未成年人捐獻與再生組織範圍
草案提出,18歲以上者可登記捐獻;18歲以下者在本人及代表書面同意下可登記捐獻。對於幹細胞、血液、血漿等可再生組織,18歲以上者可捐獻;15歲至18歲以下者可在無其他合適捐獻者時捐給家庭成員,並須滿足保護未成年人的全部條件;15歲以下者可在無其他合適捐獻者時捐給親生父母、親兄弟姐妹,同樣須滿足保護條件。草案不允許捐獻視網膜、鞏膜、心臟瓣膜等不可再生組織。
生殖材料、外國人與防買賣條款
草案補充允許妻子接受已死亡、腦死亡或循環死亡丈夫的精子,或夫妻自身胚胎以生育子女;規定為18歲以下者摘取精子、卵子、睪丸組織、卵巢組織以保存生育能力。草案允許在死者生前表達捐獻意願且家屬或代表依規同意的情況下,即使未登記也可摘取組織、器官;擴大在越南合法居留的外國人登記進入國家移植等待名單的條件。為加強控制和防範買賣人體組織器官,草案規定活體向非家庭成員捐獻器官者須年滿25歲,並須核實身份及捐獻者與接受者關係。
代表關切與衛生部回應
針對18歲以下者捐獻組織、器官的提議,有國會代表建議補充醫學委員會或倫理委員會的評估。衛生部正研究縮小15歲以下兒童可再生組織捐獻範圍,僅允許捐給親兄弟姐妹,以限制被利用風險。面對兒童可能被強迫捐獻組織、器官的擔憂,衛生部長陶紅蘭強調器官捐獻必須自願,不得強迫任何人。
全部報道(2)
2026-11-01

越南國會審議器官移植法修訂草案,擬擴大未成年人捐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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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11月2日審議投資法與器官移植法修訂草案
越南國會11月2日上午進入本屆會議第四周工作,按議程討論《投資法》修訂草案與《人體組織、器官捐獻、移植及遺體捐獻法》修訂草案。據越南媒體VTC News報道,上午8時至10時15分討論《投資法》修訂草案,財政部長吳文俊隨後就議員提出的問題作說明;10時15分至11時30分討論器官移植法修訂草案,衛生部長陶紅蘭作解釋說明。當天下午,國會繼續討論《律師法》修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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