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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政府頒佈第321/2026/NĐ-CP號法令,規定對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庭服務人員的補助、津貼標準。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但法令第15條第2款規定,對有功者及服務人員的月度補助標準自2026年7月1日起追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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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新規出臺與生效時間
越南政府頒佈第321/2026/NĐ-CP號法令,規定對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庭服務人員的補助、津貼標準。該法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但法令第15條第2款規定,對有功者及服務人員的月度補助標準自2026年7月1日起追溯執行。
居家服務有功者補助標準
法令規定,在家中直接服務革命有功者的照料人員可領取月度補助。基礎標準為每月3.012.000越南盾,適用於服務傷兵、病兵且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者、越南英雄母親等對象。若所服務的傷兵、病兵勞動能力下降81%以上且帶有特別嚴重的創傷或疾病,補助提高至每月3.869.000越南盾。該款項屬於有功者優待政策,與有功者本人領取的補助相互獨立。
照料者身份不限於親屬
法令未要求居家服務人員必須與有功者存在血緣或親屬關係。只要個人直接在家中照料符合條件的有功者,即使不是其親屬,也可享受該制度。
有功者親屬可疊加領取
對於屬於革命有功者親屬的特殊情形,法令允許同時領取兩項月度補助,合計每月5.422.000越南盾。
全部報道(2)
2026-11-04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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