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永隆省发生一起卡车交通事故,女学生阮玉宝珍在事故中死亡。永隆省区域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司机阮文宝忠驾驶卡车时未确保安全,违规超车——向左变道超越路边停放的卡车——导致事故发生。法院指出,宝忠持有驾驶证,明知交通法规却不遵守,造成致人死亡的事故,因此需要严厉处罚。
2026年10月15日,永隆省区域人民法院一审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判处阮文宝忠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判令其家庭向受害者家庭赔偿超过2.46亿越南盾。
受害者母亲阮氏贤向先锋报表示,家属已向有关部门提交上诉状,对一审判决全部内容提出上诉。她表示,家属对宝忠的刑罚不满意,认为2年6个月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要求更严厉、罪责相当的刑罚,为女儿讨回公道。
除刑罚外,家属还要求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发生时坐在司机宝忠旁边的“神秘人”身份,并查明事故发生时宝忠未及时参与救助受害者等情节。目前,上诉已提交,二审尚未开庭。
永隆省一名女学生2024年9月4日死于卡车事故,司机阮文宝忠一审获刑2年6个月;家属10月17日称已上诉,要求加重刑罚并查明事故细节。
- 永隆女学生车祸案家属上诉,要求加重司机刑罚并查明副驾者
- 永隆交通事故案家属上诉,要求加重司机刑罚并查明副驾者
- 永隆女学生车祸案家属上诉,要求加重司机刑罚并查明副驾者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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