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两级人民检察院10月17日通报,根据国会第205/2025/QH15号决议开展的公益民事诉讼试点,截至10月16日已实际追回款项和资产总值超过2.107万亿越南盾。通报称,这一数字来自已采取的措施和审判结果。

追回资产中,国家预算超过369亿越南盾,社会保险454亿越南盾,另有超过22.8万平方米公共土地,折合逾1.616万亿越南盾。根据已宣判的8份判决,还需继续追回逾134亿越南盾;47起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涉及应追回资产价值超过483亿越南盾。

在案件受理方面,两级检察院共接收涉及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民事权益的案件8558起,已处理8209起。期间发布253份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建议,其中236份获采纳;发布87份起诉建议和229项决定,要求有关机关终止违法行为、采取阻止和补救措施。

试点中,两级检察院已就保护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提起55起诉讼,并为1468例出生登记、身份证件及相关手续提供法律程序支持。同时发现并建议终止55起涉及环境、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和交通秩序安全等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胡志明市两级检察院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把依据第205号决议开展的公益民事诉讼试点列为重点任务,提高线索发现和核查质量,重点关注土地、公共资产、社会保险、环境、医疗、食品安全及弱势群体保护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