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时间轴
10个节点按媒体发布时间排列 · 向后翻页查看较早报道 · 越南时间
-
越南新法令:单日黄金交易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管理,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
-
越南新规:单日买卖黄金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管理,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
-
越南新法令:单日买卖黄金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经营管理,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
-
越南规定单日黄金交易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西贡解放报报道,第390/2026号法令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明确国家银行与科技部监管职责,法令2026年10月16日生效。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盾
越南政府第390号法令规定,自10月16日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及珠宝加工许可规定。
-
越南规定单日黄金交易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自10月16日起施行。
-
越南新规:单日买卖黄金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自10月16日生效,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盾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规定,自10月16日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并取消金银首饰加工经营的条件行业限制。
-
越南黄金单日买卖500万越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将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从2000万降至500万越盾,10月16日生效;违规个人可罚1000万至2000万越盾。
来龙去脉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NĐ-CP号议定,修改补充2012年第24/2012/NĐ-CP号议定(已经2025年第232/2025/NĐ-CP号议定修改补充)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的若干条款。该议定于2026年10月16日签署并同日生效。议定修改了第4条第10款关于黄金买卖非现金支付的规定:客户在一天内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以上,必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完成付款。
展开完整事件脉络
来龙去脉
编辑部整理新规出台与生效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NĐ-CP号议定,修改补充2012年第24/2012/NĐ-CP号议定(已经2025年第232/2025/NĐ-CP号议定修改补充)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的若干条款。该议定于2026年10月16日签署并同日生效。议定修改了第4条第10款关于黄金买卖非现金支付的规定:客户在一天内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以上,必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完成付款。
门槛由2000万降至500万越盾
此前第232/2025/NĐ-CP号议定规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同一客户一天内买卖黄金价值达到20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客户在商业银行或外国银行分行开立的支付账户与黄金经营企业的支付账户进行结算。新议定将强制非现金支付的门槛从2000万越盾下调至500万越盾,降幅为四倍。非现金支付方式包括转账、扫二维码、使用银行卡或电子钱包等。
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财经媒体CafeF指出,关于货币和银行领域行政处罚的第340/2025/NĐ-CP号议定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其中规定未按规定通过账户支付黄金买卖款项的行为,对个人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盾罚款,对机构处以双倍即2000万至4000万越盾罚款。据此,自10月16日起,一天内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以上而以现金支付的,个人可能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盾的行政处罚。
同步调整金料进出口与经营条件
除支付规定外,第390/2026/NĐ-CP号议定还修改了黄金原料进出口条款:与外国签订珠宝首饰加工合同并登记从事珠宝首饰生产加工的企业,在进口需求与加工合同相符时,可由越南国家银行审议发放黄金原料进口许可证;对外资企业,国家银行每年根据其生产能力、加工或出口合同执行情况及上一年度珠宝首饰出口报告审议发证。议定还要求企业建设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存储黄金原料进出口、买卖、使用和库存数据,并按规定连接、向国家银行提供信息。
取消珠宝首饰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议定废除了关于珠宝首饰生产、加工和买卖活动的全部规定。越南国家银行在议定生效前发放的珠宝首饰生产资格证,不再是从业条件;此前已提交但截至生效日尚未处理的新发、修改补充资格证申请,国家银行停止处理并通知申请人,已缴纳的费用按规费法律规定处理。议定同时补充国家银行对金条生产、金条买卖、金条及黄金原料进出口等活动的检查监督职责,并责成科技部牵头制定公布珠宝首饰和金条国家标准,检查管理计量质量。此前已发放的黄金进出口许可证、黄金原料暂进复出许可证及进出口限额,继续按证件内容和期限执行。
全部报道(12)
2026-10-18
越南黄金交易新规:单日5百万盾以上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关于黄金经营活动管理的第24/2012/NĐ-CP号法令。新法令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必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该门槛由此前第232/2025/NĐ-CP号法令规定的2000万越南盾下调至500万越南盾。新规自10月16日起生效。根据自2026…

越南规定2026年10月起单日黄金交易满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颁布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和补充第24/2012/NĐ-CP号法令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原则的若干条款。其中,客户在单日内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律规定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除支付方式外,新法令还调整了黄金原料进出口管理。从事珠宝、工艺品黄金生产加工并已与境外签订加…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盾,10月16日起生效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第24/2012/NĐ-CP号法令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的若干条款。新法令第4条第10款规定,当日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必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该法令自10月16日起施行。此前第232/2025/NĐ-CP号法令规定的非现金支付门槛为2000万越盾,新法令将其下…
2026-10-17
越南新规将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
越南政府自10月16日起将黄金买卖须使用非现金支付的单日金额门槛从2000万越南盾下调至500万越南盾。据《青年报》报道,这一规定出自政府10月16日颁布、即日生效的第390号法令,该法令修订补充了2012年第24号法令。此前依据2025年第252号法令,自2025年10月10日起,同一客户单日买卖黄金金额达2000万越南盾以上,须通过客户本人及黄金经营企业…
越南新规:单日黄金交易达500万越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颁布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达500万越盾及以上的交易须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该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同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企业报告义务及黄金珠宝生产资质等规定。 根据新规,客户在单日内的黄金买卖总额达到500万越盾门槛时,必须依照非现金支付法规完成付款。这一要求适用于黄金…
越南新规:单日黄金交易达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颁布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经营管理办法,自10月16日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达5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交易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该法令同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企业报告义务及黄金珠宝生产资质管理,并明确由越南国家银行和科技部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越南新规:单日黄金交易达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颁布第390/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10月16日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交易,必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该议定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同日生效,修订了2012年第24/2012/NĐ-CP号议定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的若干条款。 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支付方式。根据修订后的第4条第10款,客户在单日内买卖黄金总值达到50…

越南新规:单日买卖黄金达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通过修订黄金经营管理的法令,规定自10月16日起,客户在单日内买卖黄金金额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须依照非现金支付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完成交易。该内容载于修订第24/2012号法令的第390/2026号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除支付方式外,新法令还调整了黄金原料进出口规则。已登记从事珠宝首饰黄金生产、加工活动,并与境外签订珠宝首饰黄…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每日500万越盾
越南政府将黄金交易强制非现金支付的金额门槛大幅下调。根据副总理阮文胜10月16日签署的第390号法令,自当日起,客户在一天内买卖价值500万越盾及以上的黄金,必须通过转账、扫码、银行卡或电子钱包等非现金方式付款。此前第232号法令规定的门槛为每日2000万越盾,新门槛相当于原标准的四分之一。第390号法令修订了规范黄金经营活动的第24号法令和第232号法令的…

越南规定单日黄金交易达500万越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颁布第390/2026号法令,规定单日购买或出售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时,客户必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交易。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同时调整了越南国家银行与科技部在黄金经营活动中的监管职责。 根据西贡解放报报道,法令明确,单日黄金买卖金额从500万越盾起,须依照非现金支付相关规定执行。这一门槛适用于当日累计交易,而非单笔金额。…
越南规定10月16日起单日现金买卖黄金达500万越盾须转账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签署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第24/2012/NĐ-CP号黄金经营法令。新规明确,单日购买或出售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时,客户须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该法令自10月16日起生效。 法令同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管理。与外国签订珠宝、工艺品黄金加工合同并注册相关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可获越南国家银行审议颁发黄金原料进口…

越南规定2026年10月起单日黄金交易满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越南政府通过第390/2026/NĐ-CP号法令,修订第24/2012/NĐ-CP号法令中关于黄金经营管理原则的若干条款。其中规定,客户在一天内买卖黄金的价值达到500万越南盾及以上时,必须依照越南非现金支付法律的规定,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完成付款。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同一法令还调整了黄金原料进出口的许可条件。根据修订后的第14条,已登记从事…
参考来源9家媒体 · 10篇媒体报道 ⌄
中文解读与全文在上方阅读。以下为已核实、去重的来源资料;核对时可前往越南语或英语原站。
Từ 16/10/2026, 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Từ nay, tất cả người dân đi bán vàng từ 5 triệu đồng trong ngày phải chuyển khoản, dùng tiền mặt có thể bị phạt tới 20 triệu đồng
核对原文原文Mua - bán vàng từ 5 triệu trở lên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Mua bán vàng từ 5 triệu đồng một ngày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Từ 16/10, 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chuyển khoản
核对原文原文Từ 16/10/2026, 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Từ 16.10, mua, bán vàng trong ngày từ 5 triệu đồng phải thanh toán không dùng tiền mặt
核对原文原文
以上脉络由越南中文社编辑部根据已收录报道整理,原始资料见参考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