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警方10月17日通报,已就一名女子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的行为立案并提起刑事诉讼,将嫌疑人黄氏香(Hoàng Thị Hương)列为被告,罪名为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由富寿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继续调查处理。
警方通报所述事发时间为10月12日约23时。富寿省安立乡民清村治安秩序保护组接到报告,称70B号国道一带发生争执冲突。保护组组长H.Q.Đ到场核实情况时,发现黄氏香正与一名1994年出生、居住在富寿省上隆乡的女子H.T.N.大声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
据警方通报,在场民众劝阻后,黄氏香仍继续扰乱秩序,扯下基层治安秩序保护人员的证件,夺取并折断交通指挥棒,并对H.Q.Đ有侮辱性言语。H.Q.Đ随后向安立乡公安报告,公安人员到场核实、收集材料证据并录取相关人员口供。
10月13日,黄氏香到安立乡公安投案,就自己的行为作出陈述。调查结果认定,其行为在公共场所造成治安秩序混乱,影响当地民众经营和生活,并影响70B号国道的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