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10月17日通报,依据国会第205号决议开展试点工作,截至10月16日16时,两级检察院通过诉前措施和提起诉讼,已影响收回的款项及公房、公地价值合计超过2.726万亿越南盾。其中已实际收回的款项和资产价值超过2.107万亿越南盾,其余部分与已宣判案件和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相关。

第205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试点允许人民检察院就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利或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胡志明市按接收信息、核实、采取诉前措施、必要时直接起诉的流程推进。截至10月16日,两级检察院共接收相关案件信息超过8500件,处理逾8200件,发出253份预防和整改建议,并直接起诉55件,其中8件已开庭审理,47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审结。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文东表示,评估决议效果不应只看检察院直接起诉的案件数量,关键在于民事权利、国家资产和公共利益是否得到及时、实质保护;许多情况下,诉前处理即可防止损失扩大、减少纠纷。已追回资产中大部分为公房公地价值,其余涉及国家预算和社会保险款项。

除资产追回外,两级检察院还为1468人完善法律手续,主要涉及出生证明和身份证件。各单位发现并就55起侵害公共利益行为提出终止违法建议,其中环境37起、食品安全5起、消费者权益4起、交通秩序安全9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德泰要求,各单位的行动不能止于发出建议和要求,须跟踪至最终结果。对于已决定起诉的案件,应充分准备卷宗和证据,尤其涉及土地和公共资产的复杂案件;案件选择须确保法律依据,着眼具体权益保护和预防、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