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10月17日对54岁的裴文长(Bùi Văn Trường,住海防市金成乡)及另外9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罪名是生产、销售假药,依据是《刑法》第194条。调查机关表示正在扩大案件范围,继续查明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

据调查,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购买药材、西药以及机器设备,在家中自行生产被宣传为可“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药品。他被指控利用其父亲职业声誉做宣传,称产品按祖传秘方100%由草药制成,实际使用的是西药与药材的混合物,生产过程不遵守流程,成分也未精确计量。

为把产品销往全国,裴文长与社交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KOL)、页面和群组管理员对接,进行广告宣传和分销。部分人收货后继续分装、包装、自行印制标签再卖到市场。警方在裴文长位于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地点查获约2万瓶成品药、100多公斤制药原料、两台磨药机、一台工业烘干机以及8.5亿越南盾现金。

案件源于新梅坊公安发现30岁当地居民裴氏春(Bùi Thị Xuân)有在社交网络上销售假药的迹象。搜查其住所和工作地点时,警方没收79瓶药品及多份相关材料,由此追查出以裴文长为头目的链条。调查机关认定,该团伙在约4个月内向数千名顾客售药,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