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已通知暂停Bến Thủy与Bến Thủy 2两处收费站的道路使用费征收,停收期为30天,自2026年10月20日零时起算。该通知发往投资方Cienco 4集团股份公司、荣市绕城线BOT分公司(项目企业)、收费运营方VETC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公路管理区,以及乂安省、河静省公安厅和两地建设厅。
公路局说明,涉及的两项工程分别是自2005年11月起运营的乂安省荣市绕城线项目,以及自2014年1月起运营的河静省1A国道南Bến Thủy桥至河静市绕城线段升级扩建BOT项目。该局称,在跟踪管理和民众、地方政府反映中发现,两段路在管理、养护、维修和损坏修复方面存在多处长期未解决的问题,潜藏交通事故和工程安全风险。
公路局表示,已多次发文要求投资方和项目企业修复损坏,但对方未按规定及时、彻底完成。该局认定,对照现行法律和BOT合同关于暂停收费的规定,投资方和项目企业存在多项违规,且经多次书面提醒仍未整改。停收期将计入投资方收费期限,停收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方按规自行承担。
公路局要求投资方尽快调集人力、设备和资金,修复车辙、隆起、路面开裂、标线脱落等损坏,确保工程质量与交通安全;停收期间仍须完整履行线路管理和养护,保障通行安全顺畅,修复完成后报该局评估是否恢复收费。若修复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工程事故,投资方须承担法律责任并自行赔付。
执行层面,公路局责成第二公路管理区牵头,会同项目企业、VETC及地方职能机构,确保两处收费站按期停收;投资方和项目企业须完成账目、数据、财务等必要手续,配合按时停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