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0时起,暂停Bến Thủy收费站和Bến Thủy 2收费站的收费,为期30天。该决定针对的是荣市绕城公路建设项目,以及1A国道南Bến Thủy桥至河静市绕城公路段升级扩建项目,两者均以BOT合同形式实施。Cienco 4集团股份公司为投资方,荣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为项目企业。

公路局表示,根据跟踪管理和民众、地方政府的反映,上述路段的养护维修工作存在多项长期问题,可能危及交通安全和工程安全。2026年9月11日至10月9日,项目企业实施了坑槽修补、严重开裂路段处理、车辙铣刨补修、路肩修复、标志和示警桩校正、信号灯系统修复及标线补划等工程。但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区10月9日的现场检查结果显示,多处损坏仍未处理,包括路面车辙、局部损坏、标线模糊或失效,Bến Thủy桥钢梁严重损坏,以及Hưng Thịnh桥、Gãy桥和Trạm Bơm桥两端引道严重沉陷。

公路局称,从2025年9月到2026年9月,已六次发文要求投资方和项目企业修复损坏。尽管开展了一些工作,修复进度仍然缓慢,质量未达要求。公路局据此认定,投资方和项目企业违反养护质量规定,未及时处理损坏,并导致路段出现交通安全风险。

公路局要求Cienco 4集团股份公司和荣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执行暂停收费决定,同时调动足够人力、设备和资金,彻底修复损坏,确保工程质量和交通安全。停收期间,投资方和项目企业仍须全面履行线路管理和养护工作,保障交通畅通。相关单位须与交警和地方当局配合,合理组织分流,开放收费车道供车辆自由通行,避免收费站区域发生拥堵。

不停车自动收费运营方VETC须配合按时暂停收费,维护技术系统和软件,备份数据,以便监控、事后审核,并在项目获准恢复收费时随时恢复运营。根据公路局文件,暂停收费时间将从投资方的收费期限中扣除;停收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方按BOT合同规定自行承担。项目企业报告完成修复后,第二公路管理区将主持检查评估质量,并报公路局考虑在修复达标后结束暂停收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