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通报,侦查机关已对10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罪名是“生产、买卖假药”。案件由新梅坊公安在发现一名女子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后移交省公安厅侦查机关进一步核实。
据乂安省公安厅通报,6月2日,警方在掌握证据后对嫌疑人裴氏春(1996年生,住新梅坊)的住所和工作地点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特效药经营活动相关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79瓶成品药。警方认定裴氏春直接参与一个由海防市金成乡人裴文长(1972年生)为首的制售假药网络,该网络活动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市。
6月4日,新梅坊公安与乂安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处配合,对裴文长位于海防市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地点进行紧急搜查,发现并扣押与生产、买卖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特效药、胃病药和消瘤药相关的多件物品和文件,以及大量成品药。警方认定裴文长直接组织生产假药。
调查显示,裴文长利用其父亲职业的声誉和名义,购买各类草药、西药以及机器设备,在家中自行生产被宣传为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产品。生产过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精确计量;他将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虚假宣传产品“100%由草药制成”、系“祖传配方”。
为让产品迅速接触全国多地客户,裴文长与一些在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员(KOL、页面和群组管理员)勾结,建立广告和分销体系。其他涉案人员收到货后继续分装、包装、自行印制标签并宣传后转售给消费者牟利。警方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等人通过上述网络向全国数千名客户销售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搜查过程中,职能部门扣押2万瓶药品、100多公斤制药原料、2台磨药机、1台工业烘干机以及8.5亿越南盾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