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10月17日通报,已就“生产、销售假药”罪名对一起案件立案,并对10名被告提起公诉。该团伙由居住在海防市金成乡的裴文长(1972年生)为首。案件仍在继续调查处理中。

据乂安省公安厅介绍,新梅坊公安此前发现居住在新梅坊的裴氏春(1996年生)有在网络上销售假药的迹象,随后将线索移交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进一步核实。6月2日,职能部门对裴氏春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药品经营相关的多份材料及79瓶成品药。调查认定,裴氏春参与了以裴文长为头目的制售假药网络。

6月4日,职能部门搜查裴文长位于海防市金成乡的住所和工作场所,发现大量材料、设备以及被宣传为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和消瘤的成品药。调查结果显示,裴文长在自己家中直接组织生产假药,购买草药、西药、机器和工具自行制作上述产品,生产过程中不遵守流程,也不准确计量成分。他将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以“祖传秘方”、100%由草药制成等说法进行宣传,以获取消费者信任。

为扩大市场,裴文长联系了一些在社交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KOL)以及各页面、群组的管理员,用于宣传和分销产品。团伙其他成员收货后继续分装、包装、自行印制标签,再宣传并销售给消费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安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该网络向全国数千名客户销售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的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搜查过程中,职能部门查获约2万瓶成品药、100多公斤制药原料、2台磨药机、1台工业烘干机以及8.5亿越南盾现金。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案件立案并对10名被告提起公诉。乂安省公安同时提醒民众在选择和使用药品及功能性食品时保持谨慎,尤其是社交网络上宣传、兜售的产品,应核实来源、产地和质量,不要轻信夸大功效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