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翠云公园基础设施资产开发方案,以公开拍卖方式出租开发权。据胡志明市交通与工程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10月18日通报,这是将该海滨公园与旅游、服务和商业活动结合运营的重要一步。

方案划定的开发范围包括6900平方米沙滩、2.5万平方米近岸水域、6座公共服务站和观海楼的上层共3165平方米,以及两处合计5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公园内还将设置10个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租赁点、60个经营摊位以及用于广告的LED屏幕位置。

三胜塔广场约8621平方米和规划中的美食区8547平方米也列入开发清单,可用于举办有商业目的的文化社会活动。座位出租、餐饮和海上运动等服务也被要求结合居民和游客的实际需求组织。

中标单位获得10年开发经营权,同时须管理、养护、维修和维护占地20.7公顷的整个公园,负责环境卫生、治安秩序、海滩安全和救援工作,维护保养费用自行承担。租金从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上涨3%。

胡志明市规定,开发必须保持海滨公共公园的性质,不得将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商业化,不得对社区的公共使用需求收费。经营活动须遵守已批准的规划和建筑方案,不得在公园和海滩上擅自增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