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翠云公园(头顿后滩)基础设施资产按出租经营权方式开发的方案,并交由胡志明市交通与工程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担任资产管理单位。方案明确以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租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
此次纳入出租经营范围的内容包括:6,900平方米沙滩的一部分及与之相连的25,000平方米近岸水面,用于座椅出租结合旅游、海上体育活动;6座公共服务站的上层和观海屋共3,165平方米,用作纳凉和餐饮服务空间;1号、2号停车场共5,000平方米;园内300平方米区域设置10个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出租服务点。
此外,三胜塔广场逾8,600平方米区域和规划中的逾8,500平方米美食区可用于举办有商业目的的文化、社会活动;园内道路、广场和沙滩沿线设置60个摊位,经营外带餐饮、纪念品、服装和拍照服务,每个摊位约10平方米;三胜塔两侧及园内部分位置设置2块户外数字LED屏,每块24平方米,沿公园另设60块0.8米×1.6米LED屏用于广告出租。
方案要求开发须保持公园的公共属性,即面向居民和游客开放的海滨公园,不得将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商业化,不得对社区在公园范围内的共同使用需求收费。承租方须遵守已批准的规划和建筑方案,除方案清单内的资产外,不得在公园和海岸上新增建设安装项目。
承租方还须负责整个20.7公顷翠云公园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包括景观、工程、技术基础设施、三胜塔及广场区域,并自行安排定期维护经费,承担绿化养护、景观保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消防及救援等工作。租金方面,第一年须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接收资产移交前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按年支付,并每年递增3%至第十年。扣除合理合法费用后,所得款项100%上缴国家财政。
翠云公园所在的头顿后滩一带此前经过整体改造。2024年10月底,原头顿市(时属巴地-头顿省,现属胡志明市)开工翠云路后滩城区整饬项目,总投资近1.1万亿越盾,线路长3.2公里、宽近20公顷,包含公园绿地、广场、人行隧道等开放空间。至2025年9月项目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三胜塔被视为头顿的新地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