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翠云公园(Công viên Thùy Vân)的经营开发方案,改为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租资产经营权,租期10年。据民智报报道,该市建设厅下属交通与工程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负责资产管理,并承担组织拍卖、签署合同和监督运营的职责。

此次纳入拍卖的经营范围包括6,900平方米沙滩和25,000平方米近岸水域,用于旅游和海上体育服务;还包括6座公共服务站的上层、观海屋共3,165平方米,用于餐饮和观景,以及5,000平方米的两处停车场、10座车辆租赁站、60个经营摊位,和广场、美食区与LED广告屏系统。

方案规定,扣除规定合法成本后的全部租金收入上缴国家财政。中标单位还须自行筹措资金,负责整个20.7公顷公园的修缮、景观养护和定期维护,涵盖技术基础设施、绿化、鲸鱼塑像、三胜塔和广场,并保障治安秩序、环境卫生及海岸救援工作。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强调,须保持翠云公园滨海公共公园的性质,严禁将开放空间准入商业化,绝对不得对社区日常公共活动收费。

翠云公园整治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亿越南盾,于2025年12月19日竣工启用。合并行政区划后,该公园成为胡志明市最大的海滨公园(不含芹椰城区仍在建设中的公园)。公园迅速成为吸引众多游客的景点,但此前曾长期缺乏管理运营单位,导致地方政府在维持秩序和环境卫生方面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