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公安厅10月18日通报,涉嫌“盗窃财产”行为、此前被通缉的武成达已于10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接收了武成达,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继续处理案件。
据案卷材料,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间,武成达(1989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泰宁乡河美村)伙同他人,在兴安省境内3家企业实施盗窃财产行为。作案后,武成达逃离当地。其他涉案人员已被职能机关调查、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审理。
武成达此前曾于2023年9月13日投案,案件随后恢复调查。2024年5月2日,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措施期间,他再次逃跑。兴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随后对案件和被告人恢复调查,并依法对其发出通缉令。
在追查过程中,刑事警察处采取业务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动员,并直接前往其家庭,说服亲属联系、劝告武成达尽早投案,遵守法律规定,以争取宽大处理政策。经过一段时间躲藏,武成达于2026年10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