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公安厅10月18日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已于10月15日接收前来投案的武成达。武成达1989年出生,住兴安省泰宁乡河美村,此前因“盗窃财产”行为被兴安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发布通缉令。

案卷显示,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间,武成达伙同他人先后在兴安省境内3家企业实施盗窃。作案后,武成达逃离当地。其他涉案人员已被有关部门调查、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审理。

武成达并非首次归案。2023年9月13日,他曾投案,案件随后恢复侦查。2024年5月2日,他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期间逃跑,兴安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随后对案件和被告恢复侦查,并依法对其发布通缉令。

追查期间,刑事警察处采取业务措施,并加强宣传动员,直接前往其家庭做亲属工作,劝说家属联系并鼓励武成达尽早投案、遵守法律规定,以争取宽大处理政策。经过一段时间躲藏,武成达于2026年10月1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刑事警察处已接收该对象,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继续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