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公安廳10月18日通報,涉嫌“盜竊財產”行為、此前被通緝的武成達已於10月15日到公安機關投案。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接收了武成達,並按規定辦理手續,繼續處理案件。
據案卷材料,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間,武成達(1989年出生,居住於興安省泰寧鄉河美村)夥同他人,在興安省境內3家企業實施盜竊財產行為。作案後,武成達逃離當地。其他涉案人員已被職能機關調查、起訴,並由法院依法審理。
武成達此前曾於2023年9月13日投案,案件隨後恢復調查。2024年5月2日,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措施期間,他再次逃跑。興安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隨後對案件和被告人恢復調查,並依法對其發出通緝令。
在追查過程中,刑事警察處採取業務措施,同時加強宣傳動員,並直接前往其家庭,說服親屬聯繫、勸告武成達儘早投案,遵守法律規定,以爭取寬大處理政策。經過一段時間躲藏,武成達於2026年10月15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