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8日按日程安排举行会议,上午在全会议场听取《资产拍卖法(修订)》《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三项法案的呈文与审查报告,随后分组讨论上述三项法案。当天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关于施行《刑法(修订)》的国会决议草案,以及《刑事调查机构组织法(修订)》草案。
据人民报报道的会议日程,刑法修订草案的讨论安排在下午的分组环节,而非全会表决。同一材料还提到,10月17日下午,公安部长梁三光在国会就《刑法(修订)》草案作吸收、解释与整理报告,说明此次修订涉及多项内容。
梁三光在报告中表示,经吸收、整理的内容包括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责任等规定,以及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范围、商业法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和相关规定。草案还新增了若干罪名与犯罪行为,并删减了部分罪名与犯罪行为。
10月17日下午,受政府委托,公安部长梁三光向国会汇报《刑法(修订)》草案吸收、解释与整理情况,称已研究国会代表、常委会及民众意见,对多项重要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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