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区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尽快核查并处理沿海公路上密集设置的施工标志和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该路段从宜山经济区延伸至会门桥交叉口,部分已完成施工、不再有建设活动的路段仍保留限速标志,其中包括此前经过琼瑠县的路段。
第二公路管理区表示,这一状况给车辆通行造成困难,影响道路的通行能力。2026年10月17日,有媒体反映该路段路面通畅,但车辆仍须按密集标志以40公里/小时行驶。此次核查要求是落实建设部与越南公路局的指示,由第二公路管理区在公路交通国家管理职责范围内提出。
具体而言,对于已完成施工或已停工的路段,相关单位须立即核查并拆除不再合适的限速标志,确保符合《国家道路交通标志技术规范》QCVN 41:2024/BGTVT附录B第B.27节h点的规定。对于正在施工的路段,临时限速标志须出于实际需要,仅在必要范围内设置,并与施工组织条件相适应。
第二公路管理区还要求,须完整设置限速过渡标志,标志间距符合QCVN 41:2024/BGTVT及已批准交通组织方案的规定。在交叉口、居民密集区、视线受限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位置,相关单位须检查评估实际通行条件,据此确定合适限速,并以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正式标志系统替换临时标志。
第二公路管理区称,标志系统的核查整改须同步进行,使交通安全规定与道路实际通行状况相符,从而提升通行能力,便利运输、货物流通及民众和企业出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处理标志设置中的不合理问题,也有助于减少交通参与者提出的意见和反映,提高交通工程管理运营效率并保障公共投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