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下午在第二会期框架内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国会关于施行〈刑法(修订)〉的决议草案》以及《刑事调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越通社报道称,与会代表对草案的周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及吸收解释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刑法修订草案及时将司法改革主张制度化,既强调对犯罪人处理中的向善与人道精神,也确保威慑的严肃性。
根据越通社报道,刑法修订草案拟将适用死刑的罪名从10项缩减至4项,并基本将罚金刑数额及罪名构成中的金额定量标准提高一倍。草案还补充有组织犯罪规定、若干新罪名和新犯罪行为,并将现行刑法中信息技术和电信网络领域的犯罪重新编列为网络安全犯罪。代表们集中就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罚金刑数额、新增罪名以及上述犯罪重新编列等问题发表意见。
报道指出,草案还涉及预备犯罪、法人商业实体刑事责任范围、排除刑事责任、暂缓追诉、免予刑事责任以及不适用追诉时效等规定的修改补充。对于《刑事调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们认为修订有助于调查活动更加科学、及时和高效,满足司法改革和新阶段犯罪防控要求。该法拟全面修订,以精简人民公安、人民军队及被赋予部分调查职能机构的结构,适应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并确保与相关法律统一协调。
越通社报道提到,刑法修订方向此前已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上征求国会意见,起草机构还组织征求民众意见、在门户网站公布草案并吸收专家意见,形成提交国会的吸收解释报告。此外,报道还提及颁布关于试行犯罪资产追回和处理机制的决议,旨在为有效处理与洗钱、经济、腐败和职务犯罪相关的资产提供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