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下午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及国会关于施行该法的决议草案,同时审议《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据知识与生活报报道,与会代表基本赞同本次草案内容,认为其全面贯彻了党的观点和主张。
草案的修订重点集中在国家安全、制度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客体,并继续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完善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法律体系,以满足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同时体现保护敢想、敢做、敢为共同利益者的主张。
在《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方面,第九组代表赞同全面修订该法的必要性,认为其符合党的路线方针,保障合宪合法,并与法律体系基本保持一致。代表们建议起草机关继续对照《刑法(修订)草案》《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及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国会副主席阮氏青在讨论中发言,基本赞同修订《刑法》的必要性,并高度评价政府、起草机关和国会各机关在吸收、修改草案过程中的负责态度。她指出,这部法律调整范围广,直接涉及人权、公民权利、企业活动以及打击犯罪的成效。
阮氏青表示,完善《刑法》的贯穿要求是“严明但人道”,鼓励创新但不放松责任,提高打击犯罪成效的同时必须保障人权、公民权利和法律体系的统一。她还要求明确刑事处理与其他处理措施、宽大与严惩、鼓励创新与防止政策被滥用之间的界限。
就《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阮氏青赞同全面修订,并认可起草机关结合新组织模式、尤其是取消县级公安后的调整努力。她强调,精简机构必须与明确权限、责任和严格监督诉讼权力并行,因为刑事侦查中的职责权限划分可能直接影响人权和公民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