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下午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芹苴市军事指挥部指挥长黄文雄(Huỳnh Văn Hung)代表在会上提出,草案对逃避兵役行为的刑事处理范围仍不完整,建议将不执行兵役登记决定、不执行兵役初步体检决定两类行为一并纳入。

根据黄文雄的说法,草案目前规定,对不执行体检通知、入伍通知,或不执行集训、演习、动员准备与战备检查集结命令者,若此前已受行政处罚或因此罪被判刑且未获清除案底而再犯,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他指出,草案未提及不执行兵役登记决定和不执行兵役初步体检决定的行为。

黄文雄认为,履行兵役须经过环环相扣的步骤,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基础;若对故意逃避登记或初步体检没有刑事制裁,就难以从早期预防违规。他称,现实中存在公民故意逃避兵役、宁愿连续十年接受行政处罚以躲避义务的情况,并称地方已出现此类案例。

他据此建议补充刑事处理规定,从最初环节遏制故意规避兵役的行为,以与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补充军事、国防领域九部法律若干条款法》保持一致。此外,他还建议将违反规定或故意阻碍兵役初步选拔、体检的行为,补充进草案相应罪名,确保与兵役法律规定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