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机关10月19日通报,大禄乡公安已对一名1993年出生的经营户业主H.T.T作出刑事起诉,指控其涉嫌逃税。该业主经营啤酒和饮料批发,向大禄乡及周边地区的杂货店供货。
据公安通报,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间,H.T.T经营的商户录得营业收入超过129亿越南盾,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调查机关认定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
大禄乡公安表示,在岘港市公安局长要求加强对经济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之后,该乡公安在排查中发现上述情况。10月13日,调查员、大禄乡公安所长受市公安调查机关首长授权,签发刑事案件起诉决定和对H.T.T的被告起诉决定,罪名是《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的“逃税”。
公安方面同时提醒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认真履行纳税规定,并称对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或以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岘港公安10月19日称,已对33岁经营户H.T.T.立案起诉,其2025年至2026年3月营收逾129亿越盾却未申报纳税,逃税逾1.76亿越盾,涉刑法第200条第1款。
- 岘港一经营户涉逃税逾1.76亿越南盾被起诉
- 岘港一经营户被指逃税逾1.76亿越南盾遭起诉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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