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机关10月19日通报,大禄乡公安已对一名1993年出生的经营户业主H.T.T作出刑事起诉,指控其涉嫌逃税。该业主经营啤酒和饮料批发,向大禄乡及周边地区的杂货店供货。

据公安通报,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间,H.T.T经营的商户录得营业收入超过129亿越南盾,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调查机关认定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

大禄乡公安表示,在岘港市公安局长要求加强对经济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之后,该乡公安在排查中发现上述情况。10月13日,调查员、大禄乡公安所长受市公安调查机关首长授权,签发刑事案件起诉决定和对H.T.T的被告起诉决定,罪名是《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的“逃税”。

公安方面同时提醒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认真履行纳税规定,并称对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或以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