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机关10月19日通报,大禄乡公安已对一名1993年出生的女性经营户H.T.T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涉嫌逃税。警方称,该经营户在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间销售啤酒和饮料,产生超过129亿越南盾营业收入,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认定的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
据岘港市公安局通报,大禄乡公安是在落实市公安局局长关于加强经济领域情况掌握、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的指示过程中,通过排查发现上述问题的。H.T.T居住在大禄乡,经营户名为H.T.T,主要向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杂货店供应啤酒和饮料。
通报称,经调查,侦查机关认定其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2026年10月13日,经岘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机关首长授权,侦查员兼大禄乡公安长签署了刑事立案决定和对H.T.T的犯罪嫌疑人起诉决定,所涉罪名为《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的“逃税罪”。
警方同时提醒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税收规定,并称对故意隐瞒营业收入、不申报或使用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起诉阶段的相关指控尚待后续司法程序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