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市税务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若干个人实施暂缓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员均为相关组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税务局说明,暂缓出境的原因在于这些组织自税务机关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120天,仍处于注册地址不运营状态,且未按规定办理恢复税务登记号或终止税务登记号效力的手续。通知所载欠税总额尚未计入未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
税务局表示,相关企业如要及时解除暂缓出境,需备齐恢复税务登记号的申请材料,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并缴纳欠税,使查询时点的欠税余额降至暂缓出境门槛以下,或按规定终止税务登记号效力。门槛为:经营个体户、商户业主低于5000万越南盾,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体低于5亿越南盾。
税务局提示,纳税人须自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即属于暂缓出境对象。纳税人应联系直接管理的税务机关,就自身具体情况所需完成的材料获得指导。
为降低出境计划受阻的风险,税务局建议个人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暂缓出境信息,包括税务局出境通知查询系统、预告暂缓出境查询系统,以及在eTax Mobile应用上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