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市税务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若干个人实施暂缓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员均为相关组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税务局说明,暂缓出境的原因在于这些组织在登记地址已停止运营超过120天,且自税务机关发出通知之日起未办理恢复税务登记号或终止税务登记号效力的手续。通知所载欠税总额尚未计入未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
税务局表示,企业如要及时解除暂缓出境,需提交恢复税务登记号的申请材料,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并缴纳欠税,使查询时点的欠税余额降至暂缓出境门槛以下,或依法终止税务登记号效力。门槛为:经营个体户、经营户主欠税低于5000万越南盾,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体欠税低于5亿越南盾。
税务局提示,纳税人须在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即属于暂缓出境对象。纳税人应联系直接管理的税务机关,就自身具体情况所需完成的事项获取指导。
为降低出境计划受阻的风险,税务局建议个人主动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暂缓出境信息,包括税务局出境通知查询系统、即将暂缓出境查询系统,以及eTax Mobile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