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电力法》修订草案,其中新增条款拟对居民用户实行高峰、低谷和平时段零售电价。草案在“竞争性电力市场”表述之后加入“在技术条件允许时对客户适用高峰、低谷和平时段售电价格”,并补充“对居民用户群体适用分时零售电价路线图”。该草案由工贸部提交,工贸部长黎孟雄代表政府说明。
草案同时提出逐步取消不同客户群体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明确部分电源类型的合同价格,并建立鼓励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储能系统的价格机制。在电力市场方面,修订内容涉及电力市场、购售电和系统运行,方向是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各层级建设,扩大直接购售电对象范围,并补充停止或减少供电的情形、调整电费结算和电能质量规定。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在审查报告中表示,委员会建议明确取消交叉补贴和电费支持政策的范围、对象及实施路线图,并区分取消电价交叉补贴与对贫困户、政策对象及经济社会特别困难地区民众的直接支持政策。阮清海称,支持措施需有明确标准、资源和执行责任,公开透明,避免电价市场化过程影响需国家支持群体的用电可及性。
在电价机制方面,该委员会基本赞同电价反映合理、合法成本的原则,以利于动员投资资源、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和发展竞争性电力市场。但委员会指出,草案要求购售电合同价格“确保足额收回”成本、投资资本和合理利润,可能被理解为国家为投资者保证财务结果;委员会建议明确电价基于合理合法成本、投资效率、风险程度和市场条件形成,不把投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国家、购电方或用电者。
按国会会议议程,该草案将在10月20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中交由国会代表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