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险机构宣布,依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164/2025/NĐ-CP号议定、第09/2026/TT-BTC号通知及2026年4月29日第366/QĐ-BHXH号决定,电子社保簿正式投入社保、失业保险制度的管理与结算使用,与纸质社保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参保人可通过二级电子身份认证应用VNeID、数字社保应用VssID或个人电子邮箱接收和使用电子社保簿。
截至2026年10月16日,社保机构软件系统内属于转换范围的参保及已停保人员共102,346,428人。其中101,499,314人成功将社保编号转换为个人身份识别号/公民身份证号,成功率达99.17%;转换未成功162,080人,占0.16%;尚未转换348,254人,占0.34%;不具备转换条件336,780人,占0.33%。
自2026年10月5日起,参保人办理个人信息调整、社保簿内容调整、社保簿合并或确认保留社保、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等手续时,将获发电子社保簿。电子数据自动转入数据库和VssID应用,每个社保编号仅保留一份有效电子记录,系统自动收回或废止旧版效力。社保机构仅在参保人要求时打印纸质社保簿。已获发电子社保簿者办理缴费、社保簿、社保卡及待遇结算手续时只需登录VssID使用数据,社保机构不要求提交纸质社保簿或纸质单页。2026年10月1日前参保或保留资格但尚未获发电子社保簿者,继续使用现有纸质社保簿交易,直至发生转换手续。
社保机构要求用人单位、仅管理医保参保人的机构及支持发展对象的组织,指导全部参保人安装二级VNeID、VssID并提供准确的个人电子邮箱。参保人须主动核对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及个人身份识别号/公民身份证号,如发现信息缺失或与身份证件不符,应联系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更新调整。社保机构特别提示,注册邮箱须为劳动者个人所有,不得使用组织所有的邮箱,个人须自行保管邮箱账户,不得向他人提供密码,以防数据泄露或社保基金被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