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會保險機構宣佈,依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第164/2025/NĐ-CP號議定、第09/2026/TT-BTC號通知及2026年4月29日第366/QĐ-BHXH號決定,電子社保簿正式投入社保、失業保險制度的管理與結算使用,與紙質社保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參保人可通過二級電子身份認證應用VNeID、數字社保應用VssID或個人電子郵箱接收和使用電子社保簿。
截至2026年10月16日,社保機構軟件系統內屬於轉換範圍的參保及已停保人員共102,346,428人。其中101,499,314人成功將社保編號轉換為個人身份識別號/公民身份證號,成功率達99.17%;轉換未成功162,080人,佔0.16%;尚未轉換348,254人,佔0.34%;不具備轉換條件336,780人,佔0.33%。
自2026年10月5日起,參保人辦理個人信息調整、社保簿內容調整、社保簿合併或確認保留社保、失業保險繳費時間等手續時,將獲發電子社保簿。電子數據自動轉入數據庫和VssID應用,每個社保編號僅保留一份有效電子記錄,系統自動收回或廢止舊版效力。社保機構僅在參保人要求時打印紙質社保簿。已獲發電子社保簿者辦理繳費、社保簿、社保卡及待遇結算手續時只需登錄VssID使用數據,社保機構不要求提交紙質社保簿或紙質單頁。2026年10月1日前參保或保留資格但尚未獲發電子社保簿者,繼續使用現有紙質社保簿交易,直至發生轉換手續。
社保機構要求用人單位、僅管理醫保參保人的機構及支持發展對象的組織,指導全部參保人安裝二級VNeID、VssID並提供準確的個人電子郵箱。參保人須主動核對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及個人身份識別號/公民身份證號,如發現信息缺失或與身份證件不符,應聯繫用人單位或社保機構更新調整。社保機構特別提示,註冊郵箱須為勞動者個人所有,不得使用組織所有的郵箱,個人須自行保管郵箱賬戶,不得向他人提供密碼,以防數據洩露或社保基金被侵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