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正在拟定一份关于初等阶段入学接收的通知草案,拟将沿用多年的“招生”(tuyển sinh)表述改为“接收初年级学生”(tiếp nhận học sinh đầu cấp),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入学环节扩大到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和高中十年级。草案提出,接收学生不应只被视为学年开始的一项手续,而应纳入教育系统管理,与学习需求、人口分布、学校网络、接收能力和各地实际情况挂钩。
草案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检查、评估、分类或选拔作为接收儿童入学的依据。据此,小学一年级不进行考试、评估、分类或选拔;六年级不进行分类和选拔,但经有权限机构交办、承担发现和培养有天赋或成绩突出学生任务的学校,可按规定的审核录取方式接收。草案同时要求地方主动预测需求、确定接收能力并准备条件,在出现学位不足前提出调配方案,而不是等问题发生后再处理。
高中十年级方面,草案保留现行方式,但提出在并非确有必要时减少组织考试。省教育与培训厅将依据学生规模、学习需求、学校接收能力、教育质量保障条件、学校网络和地方实际,决定每所学校或每组学校的十年级接收方式。若采用考试方式,科目为数学和语文两科,考试内容不超过初中阶段普通教育课程的要求;报考专门高中的学生须参加共同科目考试和一门专门科目考试,每门专门科目单独命题。
草案还规定政策对象可享受直接录取、优先和鼓励政策,并授权地方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直接录取对象。接收工作拟在数字环境中组织,依法开发和连接数据库,减少要求民众重复提供已在数据库中核验的信息;同时要求制定系统故障时的接收预案,并为使用数字环境有困难的民众提供支持。
草案的另一项新内容是建立学校、教学点和分校之间的学生分配与调配机制。分配依据包括需求、居住地、规模、接收能力、设施、师资、距离和出行条件;当某一机构超出接收能力时,须主动提出调配方案。草案强调,分配和调配不得用于选拔或排除已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该通知草案目前仍处于拟定阶段,尚未公布正式生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