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第321/2026/NĐ-CP号法令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家中直接照料革命有功人员的照料者可领取月度补贴,金额依被照料者情况分为两档。该法令同时明确,相关月度补贴标准追溯适用至2026年7月1日。

据该法令,照料者每月可领取301.2万越盾,适用对象为在家中生活的革命有功人员,包括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伤残军人、病残军人以及越南英雄母亲等。若被照料的伤残军人或病残军人损伤率在81%以上,且伤口或疾病特别严重,照料者补贴提高至每月386.9万越盾。

法令未要求照料者必须与被照料者有血缘或亲属关系。只要个人在家中直接照料符合条件的有功人员,即使不是家属,也可享受该制度。这笔补贴属于革命有功人员优抚政策,向照料者单独发放,与被照料者本人领取的月度补贴相互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