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上蛇行驾驶的拖车司机被罚款4500万越南盾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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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上蛇行驾驶的拖车司机被罚款4500万越南盾

8月4日晚,胡志明市公安交通警察室(PC08)的代表表示,同一天,社交媒体TikTok上出现了一段约27秒的剪辑,记录了从安富交汇处到龙福收费站方向的拖车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上蛇行、摇摆,对其他车辆造成危险的迹象。

收到信息后,PC08所属的卡特莱交通警察队从监控摄像头系统中提取数据并核实了事件。

通过核实,确认剪辑中的车辆是车牌号为50H-661.XX的拖车,拖挂着车牌号为50RM-053.XX的半挂车,由N.T.N.(36岁)于8月3日16时29分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Km2+500处驾驶。

随后,卡特莱交通警察队邀请司机N.到单位总部工作。

在这里,N.承认了自己在社交媒体剪辑中反映的违规行为。

同时,通过检查安装在车上的行程监控设备,卡特莱交通警察队还确定在事件发生时N.没有系安全带。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卡特莱交通警察队对N.的“在公路上蛇行、摇摆驾驶”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记录,将被罚款40-50百万越南盾,吊销驾驶执照10-12个月。

此外,如果驾驶员再次犯蛇行、摇摆驾驶行为,将没收车辆。

司机N.还被记录“驾驶车辆时不系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将被罚款80万至100万越南盾。

目前,事件已移交给胡志明市公安平政坊继续调查,依法处理。

初步,男司机表示因家庭事务感到悲伤,驾驶拖车在高速公路上看到道路空旷,因此蛇行、摇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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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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