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据岘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消息,职能部门已与上述事件相关的皮卡司机进行约谈。
此前,10月9日,交通警察局接到热线信息反映,一段视频记录了一辆牌照为43B-66...的皮卡车擅自加装车顶灯,在行驶时开启刺眼灯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反映后,交通警察局领导立即指示升平交通警察站迅速采取业务措施,尽快核实并查明事件。

至10月10日上午,职能部门已与车主P.P.H.先生(32岁,居住在岘港市奠盘东坊)进行约谈。
在约谈中,H.先生承认在皮卡车顶加装灯光,并于10月8日约21时在奠盘东坊玉平居民组驾驶车辆行驶在居民道路时开启灯光。
其后,居民拍摄了违规画面并上传至脸书。
根据核实结果,岘港市交通警察局已按规定制作行政违法笔录。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P.P.H.先生可能被处以最高200万越南盾罚款,并扣除驾驶证2分;同时必须拆除加装灯光,按规定恢复车辆原状。

此前,多个脸书页面发布视频,记录上述皮卡车在车顶安装闪烁灯光,导致路人眩目。
许多人对司机的行为表示不满,因为容易给路人带来事故风险。有脸书页面还称“还以为是移动酒吧呢”。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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