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晚,胡志明市公安交通警察室(PC08)的代表表示,同一天,社交媒體TikTok上出現了一段約27秒的剪輯,記錄了從安富交匯處到龍福收費站方向的拖車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上蛇行、搖擺,對其他車輛造成危險的跡象。
收到信息後,PC08所屬的卡特萊交通警察隊從監控攝像頭系統中提取數據並核實了事件。
通過核實,確認剪輯中的車輛是車牌號為50H-661.XX的拖車,拖掛著車牌號為50RM-053.XX的半掛車,由N.T.N.(36歲)於8月3日16時29分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Km2+500處駕駛。
隨後,卡特萊交通警察隊邀請司機N.到單位總部工作。
在這裡,N.承認了自己在社交媒體剪輯中反映的違規行為。
同時,通過檢查安裝在車上的行程監控設備,卡特萊交通警察隊還確定在事件發生時N.沒有系安全帶。
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卡特萊交通警察隊對N.的“在公路上蛇行、搖擺駕駛”行為制定了行政處罰記錄,將被罰款40-50百萬越南盾,吊銷駕駛執照10-12個月。
此外,如果駕駛員再次犯蛇行、搖擺駕駛行為,將沒收車輛。
司機N.還被記錄“駕駛車輛時不繫安全帶”的違規行為,將被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
目前,事件已移交給胡志明市公安平政坊繼續調查,依法處理。
初步,男司機表示因家庭事務感到悲傷,駕駛拖車在高速公路上看到道路空曠,因此蛇行、搖擺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