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土地价格表每5年一次,即将解决农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障碍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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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土地价格表每5年一次,即将解决农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障碍

农业与环境部代理部长陈德胜表示,草案集中三个内容。这些内容是对中央关于“继续革新、完善制度、政策,提高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效果和效率,推动我国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第18号决议的修改和补充。

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国家收回土地时的补偿、支持、重新安置;土地分配、租赁、允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土地财政、土地价格;关于完善国家土地信息系统和土地数据库。

修改和补充旨在继续简化行政程序,减少投资经营条件;统一法律体系,并继续解决法律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涉及分权、授权、划分权限以实施两级地方政府的问题。

国民经济大学原副校长黄文强教授建议缩小国家收回土地的范围,仅适用于公共、国防、安全目的。对于商业、服务项目,应让企业和居民自行协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大多数居民(75-80%)同意时,才进行强制收回。

许多意见也认为,在分配和租赁土地时,需要明确区分拍卖和招标:拍卖仅适用于基础设施稳定、规划确定的土地;招标旨在选择有能力和最佳发展方案的投资者,而不仅仅是基于价格。

关于土地价格表,代表们一致同意保持5年周期,同时补充每年通过系数调整的机制,或在发生重大波动时重新制定新价格表,以反映实际情况,减少重叠,节省资源。

对于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减免政策,需要有适当的支持机制,特别是对于合法使用土地但未及时获得证书的家庭,以避免在应用新价格表时处于不利地位。

财政部副部长裴文恳表示,该部正在制定草案,以解决家庭和个人将农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时的财政义务障碍。据此,将对限额内外的每种情况以及享受优惠的次数做出具体规定。

财政部还提议明确规定对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减免,或交由政府每年决定并报告国会,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性和稳定性。

副总理在结论中强调,要求完善土地法(修订)草案。其中不制定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补充国家为发展社会经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而收回土地的情况。

这些是国防、安全、自由贸易区、国际金融中心等属于总理权限的项目,国家将收回,而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如社会住房、教育、医疗等。

明确区分通过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来实施项目的土地收回。允许继续采用投资者与居民之间的协商机制,而不是强制国家出面收回。

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需要与详细规划相结合,而不仅仅是分区规划,以确保透明和可行。关于土地价格,需要维持每5年一次的土地价格表,并附上根据市场波动调整的系数。

这个系数必须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具体的法律依据,并规定波动阈值以进行调整。从长远来看,需要基于土地数据库实现统一的土地价格,但目前仍需应用价格表和系数。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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