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潘太平刚刚签署了第1098号决定,在广南省(旧)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移交接收和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的任务。
根据该决定,这些项目此前由各乡镇人民委员会、县级项目管理委员会、县级职能部门作为投资方。
根据该决定,共有122个公共投资项目被移交给广南省(旧)各乡镇接收和管理。
这些项目涵盖多个领域,如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山区乡镇的集中供水,如东江乡、茶甲乡、茶德乡、茶连乡、南茶眉乡、茶云乡等。
照明、公园、城市美化领域集中在会安市、会安东坊、会安西坊。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针对2025年资金计划分配具体任务,各乡镇人民委员会组织编制2025年预算年度结束时的决算报告。
从2026年起,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委托各乡镇人民委员会负责向同级人民议会报告,根据市级的分配平衡和安排中长期及年度公共投资资金计划,确保项目投资完成、移交投入使用。
此前,在岘港市党委第三次会议上,岘港市领导要求加快岘港市辖区内公共投资项目的进度。
许多报告指出,进度缓慢、征地延迟的项目大多位于原广南省辖区内。
这种分级有助于乡镇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确保完成进度、移交投入使用,同时增强基层政府的自主性和责任感。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还委托各乡镇在3月31日前与旧投资方合作接收项目文件。被委托的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接收项目的投资。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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