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將原廣南省各鄉鎮管理的多個項目移交

3月30日,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表示,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潘太平剛剛簽署了第1098號決定,在廣南省(舊)實施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後,移交接收和管理公共投資項目的任務。

根據該決定,這些項目此前由各鄉鎮人民委員會、縣級項目管理委員會、縣級職能部門作為投資方。

根據該決定,共有122個公共投資項目被移交給廣南省(舊)各鄉鎮接收和管理。

這些項目涵蓋多個領域,如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工程、山區鄉鎮的集中供水,如東江鄉、茶甲鄉、茶德鄉、茶連鄉、南茶眉鄉、茶雲鄉等。

照明、公園、城市美化領域集中在會安市、會安東坊、會安西坊。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針對2025年資金計劃分配具體任務,各鄉鎮人民委員會組織編制2025年預算年度結束時的決算報告。

從2026年起,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委託各鄉鎮人民委員會負責向同級人民議會報告,根據市級的分配平衡和安排中長期及年度公共投資資金計劃,確保項目投資完成、移交投入使用。

此前,在峴港市黨委第三次會議上,峴港市領導要求加快峴港市轄區內公共投資項目的進度。

許多報告指出,進度緩慢、徵地延遲的項目大多位於原廣南省轄區內。

這種分級有助於鄉鎮人民委員會直接管理,確保完成進度、移交投入使用,同時增強基層政府的自主性和責任感。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還委託各鄉鎮在3月31日前與舊投資方合作接收項目文件。被委託的鄉鎮人民委員會主席有權決定接收項目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