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冒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群组管理员

处罚冒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群组管理员

北宁省公安厅表示,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处以及协和乡(北宁省)公安刚刚查明,对居住在协和乡的L.V.Y.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为625万越南盾。

具体而言,Y.是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运营多个群组的管理员,这些群组使用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信息与图片。

然而,这些Facebook群组对内容审核松懈,允许成员发布负面、违法的帖子。

这些群组设置为公开状态,不经常审核帖子。有人利用这一点,发布、分享了内容恶劣、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公安力量的帖子。职能部门评估L.V.Y.的行为造成了不良舆论,影响了治安秩序。

在与公安机关沟通后,L.V.Y.已清楚认识到违法行为,删除了违法发布的内容,并承诺不再违规。

通过此事,北宁省公安厅建议民众在参与社交媒体时遵守法律规定。绝对不要发布、分享非官方、不实或歪曲事实的内容,以免对社会以及组织、个人的声誉和权益造成负面影响。接收信息时,民众应在评论或分享前从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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