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线》刊登文章《追债:禁止威胁、诽谤、电话“恐怖”客户》后,许多读者留下评论,表示赞同并建议补充举报渠道,以便职能部门处理。
以精神恐怖方式向借款方追债非常过分
读者琼如支持禁止追债人员威胁、喷漆、诽谤借款客户的行为。“过去一段时间以‘恐怖’方式向借款方进行精神追债确实非常过分。我和亲属没有借款,却每天被连续拨打数十通电话追债。现在一看到陌生电话就害怕,甚至产生心理阴影。”读者琼如分享道。
读者玲玲也愤慨地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情况下即使没有借款,只是熟人也会被追债。这太不合理了。禁止侮辱、辱骂的规定非常正确。不能用不文明的言辞给他人施加精神压力。”
据读者康分析,可能是员工因销售业绩压力,导致他们“铤而走险”以获取奖金。但他们忘记了,当使用暴力或诽谤时,他们就从追讨权益者变成了违法者。
读者忠陈认为,过去一段时间以恐怖方式向借款人追债已引发社会不安。解决这一状况的办法是要求追债人员必须持有银行的介绍信,或者员工必须明确说明是为哪家银行追债。
这样借款人才有依据在遭受恐怖、威胁、侮辱等情况时进行投诉。
与此同时,读者康安提议只允许追债人员与借款客户或合法担保人直接联系。
“禁止追债人员骚扰客户亲属、朋友、同事。因为他们没有义务代偿债务(除非他们是担保人)。”读者忠陈提出观点。
需要建立接收“恐怖”追债举报的机制
不仅对追债提出意见,许多读者认为应从贷款环节就开始收紧。
读者英书阮建议更明确规定债务买卖活动。因为借款人只与贷款方达成借款协议,而非与其他中介单位或个人借款。同时,担保人必须亲自签署承诺书,才需承担相关借款责任。
提及消费贷款,读者英书阮反映目前存在一些贷款应用程序过于宽松的情况。
借款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及一两个亲属电话号码即可借款。
甚至有不少情况因业绩压力,贷款员工提供不准确咨询,故意放贷。
“许多年轻人、学生不了解信贷,很容易被一些咨询不全面的员工‘欺骗’。”该读者指出。
基于此现实,许多意见提议需要建立接收借款人遭受侮辱、威胁举报的机制,尤其是那些被“冤枉”追债的人。
读者清海强调:“即使是父母、兄弟姐妹也没有义务代偿债务,更何况是熟人。”
与此同时,读者芳英提出需要建立更有效的举报渠道,以处理威胁客户的追债行为。为了让职能部门及时处理违规行为,民众是否可以通过VNeID进行举报?
读者玉河认为许多人认为诉讼耗时,但这是合法化资产扣押的唯一途径。而读者黄花认为,追债是基于法律的谈判艺术。当你保持冷静和专业时,不仅能保护组织声誉,还能保护自己免受法律制裁。
从另一角度看,读者清海强调在真正困难的情况下,借款人应主动与贷款方对话,提议推迟还款时间。逃避还款只会让情况更糟,将各方推向对抗而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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