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两名青年借钱不成后杀人抢劫

起诉两名青年借钱不成后杀人抢劫

4月13日,同塔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已发布起诉书,起诉陈阮友胜(28岁)和阮志灵(24岁,均居住于永隆省)犯有“杀人”和“抢劫财产”罪。

根据调查结果,胜通过Facebook认识了阮友M.(31岁,居住于同塔省龙仙乡,为变性人)。由于看到M.经常发布拥有大量金钱、黄金的照片,胜主动加好友、结识。

之后,两人通过Zalo联系。得知M.从事刺激性按摩活动,胜租摩托车去见M.购买性服务。

由于负债累累,无力支付,又看到M.佩戴许多黄金,胜萌生抢劫财产的念头。1月18日和19日,胜发短信邀请灵一同参与。

约1月30日13时,胜请灵载他到M.处。途中,胜说正被债主催逼,叫灵载他去取钱。路上胜还要求灵捡一块石头带上,说如果受害者反抗就用。

到达地点后,M.邀请两人进入。胜将藏有石头的夹克留在车上,坐在外面,而灵进入房间与M.发生性关系。

之后,灵出来,M.叫胜进去。在此,胜继续请求借钱但未获同意,于是攻击受害者。胜殴打、掐住M.的脖子,而灵进入协助控制受害者。

当M.死亡后,胜取走许多财产包括黄金、白银、手机和现金。被侵占财产总价值超过1.25亿越南盾。逃跑前,胜给灵200万越南盾,之后将黄金拿去出售以还债和消费。

诉讼机关认定胜是发起者,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灵在载送和参与控制受害者方面发挥积极协助作用。

根据起诉书,被告的行为特别危险,侵犯他人生命和财产,造成当地治安秩序混乱。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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