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26-2031任期工作条例

颁布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26-2031任期工作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原则、责任制度、工作关系、范围、方式、工作处理流程、活动以及信息报告制度。

条例规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据规定、政府及总理的指导和管理来处理工作。确保党的领导、人民议会和人民在履行被赋予的任务和权力过程中的监督。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按照集体制度运作,根据多数原则决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权威和责任。

活动和组织确保精简、有效、高效,地方治理专业化、现代化,推进行政改革,开发数字数据并提供电子公共服务。

创建的数据必须确保完整、准确、及时、统一,共享使用,根据规定保护信息和国家机密,确保问责制与权力控制机制相结合。

每项工作的分工只能分配给一个机构、单位或一个负责人并承担责任。被分配的集体或个人必须符合职能、任务、权限,并对进度和结果负责。

同时加强分级、授权,明确个人责任,加强检查、监察、监督和权力控制。建立跟踪、评估、检查机制,并在任务和权力执行无效时及时调整分级和授权内容。

建设贴近人民的地方政府,接受人民的检查和监督,配合并为越南祖国阵线地方委员会做好社会批评工作创造条件...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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