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西宁省第八区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判处彭·萨姆南(42岁,柬埔寨人)有期徒刑1年,罪名是组织他人非法出境。
根据案件内容,2025年8月16日下午,萨姆南正在柬埔寨斯瓦里恩省贡蓬罗县特梅乡的家中时,被一名身份不明者雇佣前往越南接一个人,通过非正规渠道送往柬埔寨,报酬为30万越南盾。
此前,T.通过Facebook访问了“快速买卖肾脏”群组页面,并有一人同意以14亿越南盾的价格购买T.的肾脏。
根据该网络的指示,T.被安排通过柬埔寨路线前往泰国卖肾。
随后,一名司机被陌生人雇佣,将T.从胡志明市带到西宁省平协乡,并为T.安排酒店住宿。
2025年8月17日凌晨,萨姆南非法入境越南后,联系了载送T.的司机,并在平协乡平协十字路口接走了T.。
当萨姆南将T.非法出境送往柬埔寨时,被职能部门当场抓获。
所有安排T.前往卖肾的网络指示均使用无法追踪电话号码的Zalo账户。为T.在平协乡住宿转账支付酒店费用的账户持有人也不在当地。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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