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超过30公里仍可购买社会住房

已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超过30公里仍可购买社会住房

4月15日,广义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颁布详细规定,关于已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较远的人仍可享受社会住房政策。

该规定是在具体化第201/2025/QH15号决议的基础上制定的,依据建设厅的提议、司法厅的审查意见以及省人民委员会的一致同意。

据此,属于享受社会住房政策范围但已有自有住房的人,如果从家到工作地点的距离在30公里以上(按最短路线计算),仍可考虑购买或租购社会住房。

如果有两处或以上住房,所有住房都必须满足至少30公里的距离条件。该距离通过谷歌地图确定,按最短的公路或水路路线计算。

该规定适用于与省内社会住房开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个人、机关、单位和公司,自2026年4月24日起生效,至2030年5月31日止。

据广义省人民委员会称,颁布该规定旨在解决实际困难,因为许多劳动者“有房但住得远”,日常通勤不便。

目前,全省约有9万名工人在经济区、工业园区工作,社会住房需求大,但供应有限。至今,广义省仅完成了364套社会住房,并正在推进6个项目。

此外,合并后,许多来自原昆嵩省的干部、公务员、职员需移动200至300公里到省中心工作,但尚无购房条件。

2026年至2030年期间,广义省被分配完成8,356套社会住房的任务,其中2026年为1,000套。地方已规划了19块土地,总面积超过271公顷,用于开发社会住房,同时在7个城市项目中安排20%的土地用于此类住房。

为吸引投资,省里对社会住房项目提供100%的补偿、安置费用和70%的技术基础设施建筑费用支持。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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