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乂安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的信息显示,该单位已对案件提起诉讼,起诉嫌疑人阮文忠(34岁,居住在宁平省黎湖坊),以调查其违反濒危、珍贵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
根据案件档案,2026年2月初,通过掌握地方情况和社交媒体上的群组、账户,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处第4公路交通警察队与演州县公安配合,发现一些人利用社交媒体买卖、运输濒危、珍贵动物。
公安机构确认忠是上述团伙的头目。
专案组于3月21日收到消息,忠驾驶客车进入同奈省,收集大量野生动物、濒危、珍贵动物,然后运往北部边境地区销售。

3月22日上午约7时,在乂安省明潮县演州-拜沃高速公路收费站交汇处,公安力量逮捕了忠和司机裴克T.(46岁,居住在清化省新民坊),当时他们正驾驶客车运载野生动物。
检查车辆后,职能部门没收了40个塑料笼,内装14只犀鸟(濒危物种)、16只水獭(属于IB组)和181只猴子(属于IIB组)。
公安机构正在澄清T.先生在案件中的作用,并继续扩大调查此案。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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