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研究在23-9公园、堤岸、新富区建设地下及地上停车场

胡志明市研究在23-9公园、堤岸、新富区建设地下及地上停车场

在2026年4月23日下午的胡志明市经济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胡志明市建设厅陆路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阮杜英秀先生通报了市中心区域公共停车场的实施进展。

具体而言,建设厅正在研究为公共交通管理中心管理的站点(如23-9公园、新富区和堤岸的公交站等)补充投资地下或地上停车场,以便利民众停放个人车辆,转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在获得政策批准后,建设厅将在2026-2027年期间完成投资并投入运营,以加强公共交通,助力缓解交通拥堵。

为减轻市中心区域停车压力,建设厅已实施灵活调整各路段禁停、禁停时间,并在第一郡、第五郡和第十郡(旧)的20条市中心路段临时收取路肩停车费等措施。

在城市交通组织方面,建设厅与胡志明市公安及相关单位合作,限制大型货车和卧铺客车进入内城区及环线。根据时段限制部分车辆类型,调整禁止左转、禁止在交叉口和隔离带开口处掉头等。

此外,建设厅正在实施共和路(三向道路)分时段灵活分车道方案,预计于5月15日前完成。

内城区是否禁止皮卡车(载人皮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交通工具分类及清洁、绿色、环保能源机动车识别标志的规定,皮卡车分为以下类型:载人皮卡为载客汽车;单排座载货皮卡和双排座载货皮卡为普通载货汽车。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限制和许可载货汽车及货车在胡志明市内城区行驶的第23/2018号决定,皮卡车不受该规定约束。

因此,载人皮卡、单排座载货皮卡和双排座载货皮卡在胡志明市内城区不受时间和范围限制。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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